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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培訓成維權新熱點
法官提醒:消費者要全面了解機構資質、訂立書面合同、繳費最好銀行轉賬
標簽:權益 | 來源:中國婦女報
近日,商務部電子商務司負責人介紹,今年上半年,重點監測電商平臺累計直播銷售額1.27萬億元,累計直播場次數超1.1億場,直播商品數超7000萬個,活躍主播數超270萬人。
直播電商的發展正推動一系列新職業的產生,直播帶貨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風口。新風口之下,直播電商也掀起了一股知識付費的熱潮,形形色色的直播帶貨培訓機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目前直播帶貨培訓市場因缺乏監管,沒有評判標準,信息不對稱,存在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現象。因此,直播帶貨培訓成為新的維權熱點。那么,遇上不靠譜的培訓機構怎么辦?經過培訓后沒“紅”能不能退錢?跨境電商培訓可不可靠?有哪些培訓陷阱需要防范?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法官助理李玉宇為我們一一解答。
“直播帶貨培訓”竟是電信網絡詐騙
賦閑在家的老謝偶爾刷刷短視頻,看到網紅主播日收入過萬元非常羨慕,也想學習做直播帶貨。一天,他在廣告中看到,某科技公司與網絡平臺合作,金牌導師一對一指導、專業拍攝原創視頻,帶貨傭金比例達到20%至80%、十天內回本,帶貨能月入過萬元,就添加了客服微信并向該公司繳納了帶貨服務培訓費788元。此外,為了提高賬戶級別及傭金比例,老謝又繳納368元的升級費用。誰知繳費后,老謝并沒有得到培訓。他查看公司工商信息,發現公司已注銷,公司客服也將老謝拉黑。老謝報警后,方才真相大白,原來這竟是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假借幫助被害人開展帶貨業務,欺騙被害人轉賬。事后,法院以詐騙罪對相關人員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李玉宇說,本案中,罪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可以為學員提供培訓的事實,騙取大量錢款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學員報名前一定要查看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簽訂有公司蓋章的書面合同,留下繳費憑證,一旦發現被騙盡快報案。
跨境帶貨培訓應慎選機構
張女士看到國際帶貨市場前景廣闊,就報名一家號稱可以做境外直播帶貨培訓的培訓機構。在機構引導下,張女士簽訂合同并交納3000元報名費,但培訓效果卻不盡人意,于是她申請了退費,但培訓機構一直拖延。無奈之下,張女士將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機構退還報名費。
李玉宇說,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從事跨境電商需要在采購國和中國取得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學員在報名跨境電商培訓時,需要仔細甄別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資質,各類課程廣告是否有夸大成分且合同條款是否得當等。
沒“紅”能要求退萬元培訓費嗎?
小楊是網紅小王的粉絲,經常與小王線下交流。一天,小楊請小王教自己直播帶貨,雙方口頭約定由小王提供直播帶貨培訓。后來,小王組建了“服裝直播團隊”的微信群,并將小楊拉入微信群學習。小楊向王某支付了2萬元的“直播團隊費用”。之后,小王及直播團隊人員在小王的工作室對小楊開展培訓,時間約一個月。培訓結束后,小楊開始獨立帶貨,但是銷量很差,其遂以小王未提供直播培訓服務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培訓費用。法院審理認為,小楊起訴的原因是后續直播未達到事先預期的流量和銷量。但因為其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就此作出明確約定,小王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小楊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李玉宇表示,民法典在合同編規定了19種典型合同類型。在這些合同之外,存在很多非典型合同,其權利義務更多地取決于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本案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已經成立合同關系,故應結合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確定是否違約、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建議學員盡可能選擇有資質、口碑好的培訓機構,簽訂書面培訓合同并對培訓課時、培訓方式、培訓效果做出詳細約定。如果情況允許,可采用先培訓再付費的方式,以便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警惕培訓陷阱仔細甄別防范
除了上述直播帶貨培訓中存在的顯著問題,還有以下幾點大家要仔細甄別,謹慎防范。
1.“小白變網紅”夸大宣傳。
有直播帶貨培訓機構打著“復制某某網紅主播”的口號,“先交2萬元,學完我們的課程,你就是下一個某某網紅?!边@是不少直播帶貨培訓課程打出的廣告,吸睛且直接。
記者在多個平臺看到這樣的文案,“寶媽三年,靠直播帶貨賺了百萬元”“主業月入2000元,入行直播月入兩萬元”這些營銷內容大同小異,光是標題看上去就很吸引人,在他們的描述中,從剛入門的小白到眾人追捧的網紅,似乎只需要一套培訓課程。所以,敢如此吆喝的直播帶貨培訓機構,大多不靠譜。
2.以量化承諾為噱頭。
為了招生,幾乎所有培訓機構都會強調自己的平臺優勢、課程優勢、學員學習效果。一些直播帶貨培訓機構明目張膽給出量化承諾,比如,“零基礎入門”“包教包會”“7天內變現”“月漲粉10萬”等。這些承諾本身就屬于違反廣告法的虛假廣告行為。
直播帶貨是一項新生事物,需要研究、學習、嘗試,一些機構盯上了這塊蛋糕,不惜用這些虛假承諾吸引正在尋求捷徑的人群,目的就是要收割目標人群的培訓費。
3.一經繳費,很難退款。
還有一些沒有資質的“水貨”培訓班大行其道,這些機構本身不具備課程打造能力,與學員成交時提供的課程內容,多是抄襲同行,東拼西湊;還有的是從其他平臺購買的一些資料素材,內容雜亂無章,知識點零碎不成系統??上攵?,這樣的培訓何談效果。消費者一旦購買課程,學費就會打了“水漂”。
曾經就職于某培訓機構的楊先生透露,一般機構都會做出承諾:用戶購買課程后7日內未學可退款,如果購買課程與描述不符,也可有權申請退款。但由于知識付費類內容的特殊性,容易出現很難界定是否與描述相符等問題。消費者一經購買,很難退款。
李玉宇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機構之前,要仔細甄別,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機構的工商登記信息,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了解機構資質。對課程、老師資質、課時、售后等也要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謹記“欲速則不達”的道理,避免被吹得天花亂墜的速成班忽悠。訂立合同時務必采用書面形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繳費時最好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線上轉賬的方式,看清楚收款人是否是合同相對方。避免選擇現金交易,并留好發票等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及時采取合法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同時,新興的直播培訓業不應該“野蠻生長”,相關部門要出臺相應的政策和法規,讓其在監管之下健康有序運行。平臺也要對違規賬號進行嚴格審核,及時清理,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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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薛麗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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