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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貴溪法院發出全省首份執行領域《家庭教育指導令》
標簽:權益 | 來源:中國婦女報官方客戶端
為促進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近日,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向一起涉未成年人撫養費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劉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這也是江西省發出的首份執行領域《家庭教育指導令》。
申請執行人龐某與被執行人劉某經人介紹相識,兩人在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女。后雙方因多種原因導致分手,女兒跟隨龐某生活。因劉某始終拒付撫養費,龐某遂將其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劉某以該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一半為標準支付撫養費,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直至女兒成年。判決生效后,因劉某多次拒不履行撫養費支付義務,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龐某向執行法官反映,被執行人劉某自分手后從未探望過孩子,從未關心過女兒的學習和生活,且對撫養費支付一直持消極態度。為解決家事案件“執行難”問題,執行法官決定在執行工作中借助家事調查員制度,委托當地2名家事調查員協助調查龐某女兒的生活及教育情況。接受委托后,2名家事調查員發揮熟悉當地社情民意的優勢,經認真調查后出具了家事案件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查明,龐某的女兒日常由奶奶撫養,龐某能盡到撫養關愛義務但在外地工作看望女兒次數較少,而劉某則從未與學校聯系,未實質性關心過女兒的生活及教育。目前女兒性格方面與同齡人相比略顯內向,學習成績全班排名偏后。
為督促被執行人劉某盡快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彌補破損的親子關系,避免孩子遭受“二次傷害”。執行法官結合家事案件調查報告,在辦案過程中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多次進行釋法說理,并向劉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寄送《家庭教育促進法》法條,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最終,被執行人劉某深刻認識到自身在子女教育、撫養上存在的問題,主動一次性給付拖欠的撫養費,同時表示今后將按時履行,該案得到妥善處理。
下一步,貴溪法院將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持續將家庭教育指導令運用到執行領域,能動執行,以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傳遞司法溫度。(曾玥甘兆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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